“多元调解+速裁”提速纠纷化解
来源:长安新疆   发布时间: 2019-10-11 17:41:02  作者:郭玉强 王晓晗

新疆平安网讯(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王晓晗) 双方当事人如果对案件的调解达成一致,请当庭在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近日,在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钟爱军主持调解下,涉及王某某和陈某某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从受理到结案仅用两天时间。

2017年7月3日,被告王某某在原告陈某某处修理发动机及购买配件,共花费16700元。王某某向陈某某出具一张欠条,承诺于2017年7月30日前付清。到期后,王某某拖欠未付,陈某某索要无果,向法院寻求帮助。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就欠款金额产生的异议达成协议,被告陈某某承诺在2019年7月30日前将欠款14000元付清。当日速裁组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这是该院自今年4月启动“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后,将“多元调解+速裁”模式应用到速裁和简易类案件审理,让当事人感受到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的一个实例。

“同样的案件,如果仅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到审结需要3个月。而通过‘多元调解+速裁’模式,在适用简易程序基础上,通过庭前调解达成协议,仅用一至两天就能审结。”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杨慧敏介绍说,面对增长的收案量,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直接给当事人开具立案通知书,变为先向当事人发放多元调解告知书,构建多元化解格局,成为克拉玛依区法院缓解人案矛盾的重要举措。

同时,克拉玛依区法院借鉴其他先进地区法院的成熟经验,选择了以速裁团队为基础的二级分流工作模式,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了“杨慧敏团队”和“钟爱军团队”两个速裁团队,主要负责普通民商事、婚姻、家事纠纷等类型案件。此外,对其他适合速裁和简易审理的案件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纳入速裁范畴。

据悉,“钟爱军团队”配备1名诉前调解员、2名员额法官和3名书记员,即“1+2+3”模式。该团队中,由1名诉前调解员和1名书记员组成诉前调解组,负责对诉前分流的婚姻、家事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处理;2名员额法官和2名书记员组成的速裁组负责对经诉前调解不成可以适用快审程序的案件进行快审快结。

截至7月3日,“钟爱军团队”家事调解组收案103件、结案66件;“杨慧敏团队”诉前调解组收案375件,调解结案119件、调解不成转立案92件。

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秦凌表示,“多元调解+速裁”模式启用后,对于适宜速裁的案件,人民调解等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即可发挥作用,调解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动履行或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案件由速裁法官对接继续审理,既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又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