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中院建立“导师制” 资深法官助力青年法官成长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09-19 19:17:17  作者:古雪丽 吴禹磊 张凯旋

新疆平安网讯 ( 新疆法制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吴禹磊 张凯旋 ) 9月12日,记者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巴州中院出台《新入职人员传帮带制度》及《新入职人员导师制度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优秀资深法官的带教、示范和传承作用,实行“一对一”“手把手”传帮带,解决青年干警成长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这是巴州中院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年轻干警教育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将从源头上加强该院干警队伍建设。

据了解,导师主要由该院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理论水平高、善于指导和关心青年干警的资深法官担任。

导师制度通过组织研究、自愿结对、签订协议、考评考核等多个步骤实施。培养期间,导师要根据培养对象的具体情况量身制订培养计划,通过日常指导、随案指导等方式,向培养对象传授办案技巧、指导制作裁判文书、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切实提高培养对象的政治素质、司法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增强职业认同感和扎根司法事业的决心。

培养对象通过学习指定书籍、文件等资料,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文章、典型案例,制作裁判文书、做好审判辅助工作、培训研讨等形式,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