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镭:勇担道义的律政先锋
来源:博尔塔拉报   发布时间: 2019-08-09 15:06:46  作者:李明星

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对律师这个行业有所了解的人,大多听说过陈镭这个名字。从业26年来,陈镭用扎实的功底、丰厚的业绩,以及律政先锋的襟怀和修养,树立起一个以维护法律尊严为天职,以奉献社会为己任的律师形象。

尚法为剑 维护法律尊严

“民如父母,民心如天;法为至理,法律至上”是陈镭信守不渝的执业理念。律师生涯,带给陈镭的不仅是法庭上严谨的逻辑思维、敏锐的洞察力,更有对法律公正的执着追求。

2016年,某顾问企业为牟取暴利,想以高息将100万元资金拆借给另一企业,坐吃利息。在向陈镭咨询时,陈镭告知企业之间拆借资金因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行为无权收取利息。当企业负责人试图以联营投资款或购销货款的方式来掩盖拆借本质时,陈镭严辞规劝:“我们律师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决不能帮助当事人规避法律,掩盖非法目的,我劝你断了这个念头!”经陈镭力劝,企业负责人终于放弃了这一想法。

在陈镭的当事人中,有不少人错误地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希望陈镭去帮助他们行贿法官,获得胜诉。

对此,陈镭掷地有声地说:“一名合格的律师不仅要守住法律的底线,更要守住道德的底线。若想‘打关系’,我没有这个能力,我决不当掮客,去腐蚀办案人员,亵渎法律。”

凭着刚正不阿的执业操守,陈镭在律师行业中建立了良好声誉,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他也从一名普通的律师逐步成长为律师队伍中的佼佼者,先后荣获“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自治区优秀律师”“新疆律师业突出贡献奖”“自治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清正为民 捍卫公平正义

“我是律师,更是一名党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党的宗旨、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陈镭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07年,3岁幼儿汪某遭遇车祸导致截瘫,因肇事车辆系肇事者借用,且车辆所有权关系复杂,各赔偿义务主体之间相互推诿,赔偿项目及标准不明确,汪某索赔陷入僵局。了解到受害幼儿监护人正面临经济和法律上的困境时,陈镭当即决定免收代理费,帮助汪某进行诉讼。陈镭认真研读法律,搜集相关案例,为汪某获得合理赔偿寻求依据,最终帮助汪某争取了70余万元的赔偿。

胜诉后,汪某及家人对陈镭千恩万谢。看到汪某一家人开启新生活后,陈镭在欣慰的同时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困难家庭除需面对经济和生活上的窘境外,还可能会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而无力保护自己。他意识到,作为一名律师,不仅是帮助诉讼人赢得官司,更重要的是身体力行,去实现律师的社会价值,把公平正义带到每一名百姓身边。

此后,陈镭便热衷于为群众解决法律难题,常常会为困难群众免费代理、免费咨询、垫付交通费、食宿费,备受困难群众信赖和爱戴。

新疆爱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夏传军说:“陈镭用一件件平凡的小事,彰显着一名共产党员爱民、亲民、为民的情怀,是我们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每名律师的榜样。”

不辱使命 践行社会责任

在法律实践的道路上,陈镭是个永不停歇的攀登者。经过26年的洗礼磨练,陈镭已经不再拘泥于一般性的就案办案,他的目光,开始更多地投向整个社会,主动承担起一名律师应该担当的社会责任。

执业26年来,陈镭累计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义务提供法律咨询2000多次,举办法律讲座50余次,担任40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并先后被聘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博州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博州人大立法咨询专家组成员、博州政府立法咨询员、博州法学会理事、博州公安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

与此同时,陈镭还先后当选为自治州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和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为社会发展献计献策,为保障百姓权益尽心尽职。他充分发挥职责,结合法律实践,提出了10余条涉及自治州法治建设、经济建设、民生建设、环境治理、医疗体制改革、弱势群体权益维护等提案和建议。

一滴水能折射出太阳的光辉,陈镭以他个人的行为感动着大家,同行评价他为“努力工作、无私付出的楷模”,他却对自己取得的成绩毫不炫耀,他说:“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做些有益社会、有益他人的事,是一种幸福。”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