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四大举措保障油气增储扩能战略

将油气勘探开发作为安全执法检查重点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19-08-02 11:18:22  作者:蔡岩红

新疆平安网讯 应急管理部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增储扩能的关系,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并提出了防范4类事故的23项关键防控措施。

据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负责人介绍,国内石油天然气生产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压舱石”。近年来,我国国内石油天然气增储扩能远不及消费增长步伐。党中央、国务院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高度,要求全面提升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历史教训表明,生产强度短期内的快速提升,往往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甚至诱发重特大事故,不仅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还会严重影响油气增储扩能战略实施。

对此,《通知》要求,建立自上而下、相互衔接的定期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就是要对风险超前研判、及时应对、抓早抓小,不让风险演变成灾难。要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做到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不得开工建设、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在坚守安全红线前提下推进“放管服”改革,严禁地方擅自取消和缩小许可范围,严禁将中央企业陆上油气审批事项下放到县级有关部门。

针对企业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知》明确,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度,完善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针对承包商事故多发问题,明确项目发包方对发包工程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要求将承包商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执行统一的安全生产标准;严格承包商能力审核,建立承包商名录,控制专业分包的范围,减少承包商交叉作业;严格承包商安全业绩考核,建立不合格承包商信息共享机制。针对新员工短期内大幅增加问题,要求确保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确保新员工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确保承包商和劳务派遣人员接受同等安全培训,将油气企业关键岗位职工纳入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通知》还提出了防范4类事故的23项关键防控措施。在防范井喷失控方面,要求重点管控高压高含硫油气井安全风险,建立井涌等未遂事件统计分析制度,提升15分钟内正确关井和第一响应能力等。在防范化解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风险方面,要求强化预报预警,按照“宁防十次空,不放一次松”原则,严格落实极端天气来临前海洋石油及时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的制度等。

围绕强化精准监管,加大增储扩能安全检查执法力度,《通知》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检查执法职责,强化针对性执法检查,将油气勘探开发作为安全执法检查重点;统筹各层级执法计划,推行“互联网+”等方式方法,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