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为还欠款 男子伪众筹诈骗“爱心”获刑
来源:长安新疆   发布时间: 2019-07-29 18:16:17  作者:李晓晓

7月22日,乌鲁木齐市首例通过网络众筹平台诈捐案在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现场还原了唐某诈捐的经过。


唐某高中辍学后在内地以打工为生。2014年,他和妻子从内地来到新疆哈密市,经营了一家火锅店。刚开始店里的生意还算红火,但从2016年开始,火锅店的生意入不敷出。火锅店资金周转困难,唐某通过网络平台多次贷款,至今已欠款20余万元。

欠债那么多,怎样能赚钱快? 唐某起了歪念。

"我老公是一名小学数学老师,待人真诚、爱岗敬业,曾经是孩子们都喜欢的老师,然而命运给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他患上白血病……" 去年12月,唐某网购一套"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病历,化名"笑对人生",在某众筹平台上发布了一则"挽救这个家!乡村教师身患重病,筹借善款,帮助他重回讲台!"的募捐信息。信息中称,他被四川省人民医院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现向全国群众求助。

图文并茂的求助信息,很快获得全国各地215名热心网民的关注,募集捐款3584.11元。


经过几次发布众筹信息获利后,今年2月15日,唐某又以"陌上花开"的身份转换病情,发布"一氧化碳中毒"的病历发起筹款,筹款1022元。平台工作人员在审核中发现,"陌上花开"发布的"一氧化碳中毒"信息与平台上另外一位患者一致,经重新梳理,怀疑唐某利用平台实施诈骗,遂报案。

今年3月,唐某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达坂城区分局抓获。据唐某交代,其此前还在另外一个平台发布过一次同样内容的求助信息,77名网友为其筹款858元。

7月22日,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伪造病历,虚构身患重病的事实等方式,骗取他人捐款7404.11元 (其中1022元未遂),数额较大, 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决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 元;犯罪所得赃款 6382.11元,退还受害人。

法官说法

该案审判法官王红泉表示,唐某利用公共网络服务平台在全国范围内肆意行骗,属于典型的网络诈骗犯罪。相较于传统诈骗犯罪,网络诈骗犯罪无论是受害人数、损害后果还是案件侦破难度,都远大于传统诈骗案件。同时,网络诈骗因为有网络交易痕迹,即使其他受害人不报案,也不会影响定罪量刑,但会影响案件后续工作。 

关于本案的量刑,法庭认为,唐某虽然诈骗金额只有7000余元,但他利用公共网络服务平台,在全国范围内行骗,受骗人数之多,行骗范围之广,该行为严重影响了大众对网络爱心众筹平台的信任感,同时也影响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对真正需要通过上述平台得到救助的患者及家属造成严重后果,属典型的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达到犯罪数额标准,且通过发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可依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王红泉还表示,根据审理此案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该院将向有关众筹平台或网站适时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其健全和完善平台运行机制,特别是对发布求助人员身份信息及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真伪加强核查,以免再次出现诈捐现象。

责任编辑: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