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来源: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19-07-29 10:05:49  作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7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张良军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任命陈海光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高丽萍(女)、吾拉木·依布拉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买买提·吐尔逊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杨明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第一庭庭长。

任命荣飞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第二庭庭长。

任命黄华(女)、阿曼古丽·阿不都热依木(女)、苟振强、黄婷婷(女)、刘婷婷(女)、米合巴努尔·阿不都(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审判员。

免去陈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崇祥庭、斯马吾力·赛丁、孙万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林、蒲光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赵万军、王海芸(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建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乔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玉兰(女)、段新瑞(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林永虎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一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张春华、张磊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田虎、郭利娟(女)、靳康康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喻新(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八师分院检察员。

任命张红辉(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冯国庆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师分院副检察长。

批准任命赵志东为五家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徐晓卫(女)、艾尼瓦尔·阿布来提、李玉海、于光禄、刘丽丽(女)、何燕(女)、任霄舟、王新明、唐晓兵、戴智、朱新川、茹扎·奴克生别克(女)、齐秋志、李世响、安尼瓦尔·阿巴拜克力、朱文贤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曹琛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许虹(女)、王彦龙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赵红旗的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高彬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卢华(女)、艾山江·麦麦提、王飞、毛德长、刘雯(女)、申金梅(女)、陈秋玲(女)、孙开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周博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黄雪莲(女)、阿布力米提·吾斯曼、阿布力克木·玉素甫、阿娜尔姑丽·阿不来提(女)、穆拉提·依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罗立群(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赵艳春(女)、陶利达(女)、古丽波斯坦·买买提明(女)、买买江·哈斯木、马秀英(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何小兵、罗茂山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一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高昆仑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三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曹晓芳(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汪建江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八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马吉军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李新科的五家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责任编辑: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