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同七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07-25 10:22:58  作者: 王晨

新疆平安网讯(新疆法制报记者 王晨)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等七个部门,召开贯彻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联席会议,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起草的《贯彻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进行讨论。

据了解,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编专门针对涉罪未成年人设置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内容的“特别程序”,该制度的确立有利于弱化犯罪记录公开带来的不利后果,有助于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和就业,恢复未成年人与其家人之间和睦的关系,促进其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

为减少犯罪标签效应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草拟了《贯彻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意见(试行)》,对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具体执行的机关、条件、内容、步骤以及查询和解除封存的条件进行明确。

联席会议上,与会部门共同讨论了上述《意见》,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联席会议还就“联席会议常态化机制”达成了一致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汇总各部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以便沟通解决,形成对未成年人全面保护的整体工作合力,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