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记者李晓晓 王晨)“别着急,喝点水慢慢说。”近日,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国模范检察官张飚对接访群众陈某说道。
几年前,陈某因为家庭矛盾打了一场官司,可她对法院判决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诉。
今年6月,全国模范检察官张飚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聘为信访督查员,对群众来信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对有困难诉求的群众进行接访。得知此事后,陈某来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专门预约了张飚接访。
张飚查看了陈某准备的申诉材料后,认为法院判决无误,通过两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陈某满意地离去。
陈某反映的问题得以及时解决,是检察机关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缩影。
今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再次提出明确要求,随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了《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来信处理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确立专人,对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回复”。对不予受理的案件,指明下一步诉讼程序或反映渠道,确保信访“出口”多元高效。
同时,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一日清”工作模式,对收到的群众来信当日信当日拆、当日查、当日录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实现群众来信网上流转、全程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