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部署全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07-22 17:48:54  作者:张蕾 刘柱

新疆平安网讯(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刘柱)7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近日,根据司法部通知要求,自治区司法厅对全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在2020年12月底前,全区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司法所,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要全部制定完成本单位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将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政府服务全过程公开。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安排部署,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依据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公布一级事项9项,包括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二级事项18项,其中行政权力类11项、公共服务类7项,参照司法部制定的标准指引,根据地区差异和具体职责等实际情况对公开标准目录进行适当调整,制定本单位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

据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的公开,将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