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治理狗患出实招养狗规范办证出门遛狗牵绳
来源: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19-06-28 16:17:09  作者:马凌云

新疆平安网讯(新疆日报记者 马凌云)为了杜绝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主干道遛狗者不牵狗绳现象,近日,乌鲁木齐市下发《关于开展遛犬不牵绳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根据《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规定》,经登记饲养的大型犬应当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准出户。饲养的小型观赏犬出户时,必须挂牌并由成年人牵领,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证。

《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规定》和《乌鲁木齐养犬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在养犬的30日内,携犬到市畜牧兽医检验部门进行免疫并领取家犬免疫证,然后到居住地派出所注册登记,领养犬证和犬牌。

“养狗规范办证,就能做到疫病的预防,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并做好健康检查,能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出门遛狗牵绳,避免爱犬进入禁犬区域,能杜绝爱犬乱吠叫、伤人、扰民现象。”天山区西后街社区民警张芬说。

据了解,凡是超过35厘米高的犬,都属于大型犬,应该拴养或者圈养,禁止在街道、居民区、学校、公园等人多的公共场所遛狗。居民发现流浪狗可向派出所、社区举报,由职能部门统一送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处理,如发现流浪狗正在发病期可当场捕捉。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