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两级法院十项措施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06-24 19:20:34  作者:张卫玲 彭涛 华敬

新疆平安网讯(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卫玲 通讯员 彭涛 华敬)6月19日,记者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院通过充分调研、实地走访,出台了《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十项措施》。

十项措施包括: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的重大意义;坚持罪刑法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安全;强化权益保护,依法保护诚实守信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营造高效透明的行政法治环境;加强司法审查,严格依法适用财产保全措施;破解执行难题,努力实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坚持有错必纠,完善涉民营经济差错案件纠正机制;创新服务举措,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延伸审判职能,推动形成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这些措施旨在为昌吉州民营经济增量提质、健康发展营造稳定有序、诚信法治的发展环境。”该院政策研究室主任樊健健说。

据悉,今年以来,昌吉州两级法院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在维护市场安全稳定、规范市场诚信交易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6月15日,共受理各类案件33649件,审执结20236件,其中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12724件,审结9626件,结案率达75.65%。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