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6-17 22:28:18  作者:李强 王飞 阿不都克依木

新疆平安网讯(博尔塔拉报记者 李强 实习记者王飞 通讯员阿不都克依木) 6月14日至15 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连贵为组长的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及《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专题报告》(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法一办法”在全州有效实施,保障全州各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跟踪检查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专题报告》中提出的五大方面的问题以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报告时提出的法律实施过程中宣传不到位、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追溯追责难、多头执法监管等问题为重点,检查组分别对博乐市、精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农资市场、蔬果种植基地、农业合作社、蔬果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抽检,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农产品源头监管难度大、监管队伍不健全、检测方式单一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14日,检查组在博乐市阳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兰花种植基地,检查组分别对该基地西兰花种植过程中使用的农药、肥料进行了抽检。同时,察看了西兰花低温冷藏设施,了解到该公司正计划用西兰花茎叶进行饲料深加工,检查组建议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要对茎叶原材料进行详细检测,确保各项生产指标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在精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查组详细了解了该中心的检测设备配备情况及农产品日常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该中心检测人员的配备到位表示满意,同时建议精河县要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作用,不断提高专业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为精河县各族群众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15日,自治州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及《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专题报告》审议意见情况汇报会,副州长乌玛尔江·努合曼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就全州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法一办法”取得的各项成果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报。随后,检查组成员与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就“一法一办法”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 

乌玛尔江·努合曼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州人民政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宣传、突出监管为重点,从产地建设与环境保护、农产品生产、投入品管理等关键环节入手,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在 97%以上,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下一步,州人民政府将按照汇报会审议意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进一步查漏补缺,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不断提高农产品产量,保障农产品安全,努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2018年自治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排名全疆第 5 位,考核等级为 A 级,被自治区人民政府通报表扬;2018 年 7 月,博乐市被自治区命名为“首批自治区食品安全城市”。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