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织牢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
来源:克孜勒苏日报   发布时间: 2019-06-17 11:18:18  作者:沙热古丽

新疆平安网讯(克孜勒苏日报记者 沙热古丽)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克州检察机关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探索完善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未检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制度,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

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建设,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探索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机制。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依法从宽处理,严格规范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推行心理干预、亲职教育等科学帮教手段,依靠专业力量开展精准帮教,案件办结之后坚持跟踪帮教,确保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机制。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检察机关借助信息化、大数据手段,从高危未成年人信息化、网格化、社会化、专业化预防帮教着手,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未成年人临界预防、保护处分工作模式。

惩防结合,刑民并用,推动健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惩防工作机制。推行专业化办案机制,准确有力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行由专门的未检检察官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下发指导性案例,进一步统一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证据审查标准。检察机关还推行“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避免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并给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干预、医疗康复等救助,尽力帮助他们和家人度过难关,让他们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支持、关怀;加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管理,健全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及时发现机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利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颁布的契机,完善未成年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加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积极参与防止校园欺凌工作,推动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深入开展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进校园“活动,选派优秀检察官到州、、县(市)、乡镇中、小学校和职校宣传保护未成年人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兼任学校副校长职务,到学校观摩开庭,教育在校学生知法、守法,防止在校学生误入歧途。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积极推进未成年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