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投保车辆交强险第一年不享受费率向下浮动?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发布时间: 2019-06-11 11:14:17  作者:

问:

新车2017年第一年在江苏省买的交强险是950元,没有出过险,2018年第二年在安徽省买的交强险还是950元,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跨省投保第一年不可享受交强险费率向下浮动,请问有相关的规定吗?

答:

您好!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 十一、几种特殊情况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法 (六)在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联网或全国信息交换前,机动车跨省变更投保地时,如投保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可享受交强险费率向下浮动。不能提供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跨省投保的,需看之前和之后的投保地区是否建立车险联合信息平台,若建立了,可通过该平台出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书》和交强险保单以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若没有建立,需要咨询当地保险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详细了解需要出具各种证明文件。




责任编辑: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