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交管部门推出10项“车驾管”便民措施
来源:和田日报   发布时间: 2019-06-04 12:03:40  作者:张勇

新疆平安网讯(和田日报记者 张勇)5月31日,记者从和田地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措施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6月1日起,和田地区交管部门将推出10项“车驾管”便民措施,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这些举措,涉及小型汽车驾考、车辆转籍、摩托车检验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交管业务。

2018年,公安部推出了20项“一次办、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今年是在去年改革的基础上,再推出10项改革新措施,进一步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

据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西热扎提·阿布都黑力力介绍,5类“异地通办”业务具体包括,一是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即该地区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驾驶证;二是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在全疆范围内或内地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件至变更后的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三是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在新疆范围内申领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对跨省(区)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可直接在全区范围内申领;四是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在我地区实现电子化网上转递。6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城地区4地将实现网上转籍,申请人可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预计今年年底之前,将实现全自治区所有城市的电子化网上转籍;五是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和田地区申请人可在全疆或疆外任意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据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孙昆芝介绍,5项服务“便捷快办”具体包括:一是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全地区将推行在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推动与银保监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共享抵押、解除抵押信息,实行机动车抵押信息网上转递,公安交管部门网上比对核查。二是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三是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扩大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四是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各地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时,在核对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免税电子信息时,不再审核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群众不需再向交管部门提交纸质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五是全地区开始推广应用“12123”语音服务平台,并与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12123”联通联动,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预约或受理等服务。

西热扎提·阿布都黑力力表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落实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细化工作部署,完善配套制度,升级信息系统,全员行动,加班加点,确保各项便民措施落地生根、各族群众切实得到实惠。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