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委书记张岩开展巡河(湖)调研工作
来源:阿勒泰日报   发布时间: 2019-05-31 11:37:30  作者:李常大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5月24日,地委书记张岩在哈巴河县开展巡河(湖)调研工作。


新疆平安网讯(阿勒泰日报记者 李常大)5月24日至26日,阿勒泰地委书记、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组长张岩在吉木乃、哈巴河、布尔津、喀纳斯景区等地开展巡河(湖)调研工作。地委委员、秘书长、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学良陪同调研,地委委员、吉木乃县委书记李君霞在吉木乃县分段陪同调研。

张岩一行分别来到吉木乃县喀拉苏水库、哈巴河县山口电站、喀纳斯湖等地,沿着水利设施线路自西向东逐段视察调研。认真听取相关负责人对水利工程建设、水库管理中存在问题和成效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喀纳斯湖水域环境、水生态保护、水污染治理、水土流失等情况。巡湖结束后,张岩在喀纳斯景区召开座谈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额河河长艾尔肯·吐尼亚孜在阿勒泰地区巡河(湖)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总结此次巡河(湖)工作。

张岩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贯彻落实好党中央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具体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管水治水的重大政治责任,强化河(湖)长责任担当,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见到成效。在水生态保护中,始终高标准、严要求、做示范,力争在全疆乃至在全国成为标杆和样板。

张岩要求,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坚持“不开荒、不开矿、不开水电”的“三不开”原则,努力把阿勒泰地区创建成全疆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区,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坚持“以旅游业为主体,牵动一产、托举二产”的工作思路,从阿勒泰生态实际出发,在保护生态中寻求发展,发挥好富民效益,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张岩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紧盯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密切配合,各河(湖)长要履职尽责,完善防洪预案,开展防洪应急演练,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