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教您如何守好“钱袋子”
来源:天山网   发布时间: 2019-05-16 18:25:37  作者:刘新草 马元

新疆平安网讯 小额投资,高额回报,背后却隐藏陷阱;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形式多变却始终不离骗钱目的……5月15日,第十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当天,新疆公安经侦部门在80余县市区设立分会场,围绕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传销犯罪和涉及私募领域的金融犯罪等,向广大市民介绍犯罪形势和特点,传授防骗知识,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公安民警向市民介绍防范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方式,提高防诈自救意识。

当日12时许,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汇嘉时代广场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等单位对经济类犯罪案件开展防范宣传。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唐辉介绍,宣传日当天主要集中宣传打击涉众型犯罪,如非法集资、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 

市民李雪红在现场领取了宣传资料,并详细咨询了非法集资案件的表现形式。在她看来,虽然年轻人掉入非法集资陷阱的可能性要比老年人小,但作为年轻人也应该更多了解非法集资的形式及手段,以此提高自身警惕意识,也能给家里的老人正确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2018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组织开展了非法集资专项整治,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继续阅读:非法集资诱惑多谨防受骗入陷窝 

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众多,包括借种植、养殖项目等名义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彩票等权利凭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等众多形式。  

“但无论形式怎么变,非法集资最终盯上的都是大家的钱袋子,最常见手段有四种: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利用亲情诱骗。”唐辉说,面对层出不穷的非法集资形式和手段,广大群众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端正利益心态,理性思考分析,对于“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那么应当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呢?唐辉说,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二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三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责任编辑:王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