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批捕3059人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 2019-04-23 17:57:10  作者:

 新闻发布会现场。(新华网 念新洪 摄)

新华网昆明4月16日电(记者 念新洪)“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专场”16日上午在昆明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4月12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案件741件3059人,提起公诉381件3434人,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亚锋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三级检察院成立了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化办案组,统一承办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整合打击力量,办案质效不断提高。今年2月1日还启动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100天的时间,高质、高效起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重点整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云南检察机关强化诉讼监督,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45件88人,纠正漏捕298人、漏诉265人,先后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0件次。严格按照办理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要求,依法不批准逮捕367人,不起诉106人。

此外,云南检察机关坚持“一案三查”,不断加大“破网打伞”力度。在办案过程中,各级检察机关紧盯“保护伞”线索,不就案办案、就事论事,以更广阔的视野发现案件背后“保护伞”黑幕。王亚锋介绍,文山州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就通过强化案件的证据审查,深挖彻查“保护伞”,在一个案件中发现涉嫌收受贿赂,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保护伞”线索16条。

责任编辑:石丽娟